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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系统统计报表质量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系统统计报表质量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评估目的

 为了有效地激励特种设备统计人员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系统统计信息工作,确保统计信息数字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经济建设中的整体功能,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全面的数据和情况,真实地反映特种设备系统的发展状况制定本评估办法。

 二、评估范围

 参加评估机构的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参加评估的报表范围为:特种设备综合年报表、事故快报表、月报表、年报表。

 三、评估内容

 总评分满分为300分,各项分值为:

(一)统计报表(180分)

 1.安全监察机构及人员(10分)

 2. 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10分)

 3.检验检测机构经费(10分)

 4.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10分)

 5.在用特种设备数量、资产值(10分)

 6.许可证、设计文件鉴定(10分)

 7.执法监督检查(10分)

 8.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含出口)(10分)

 9.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发现问题)(10分)

 10. 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进口产品)(10分)

 11.安装(现场组焊)、改造维修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数量、发现问题)(10分)

 12.定期检验数量(10分)

 13.人员资格考核(10分)

 14.严重以上事故(10分)

 15.严重以上事故对比(1分)

 16.事故快报(10分)

 17.事故月报(10分)

 18.事故年报(10分)

(二)统计工作保障条件(40分)

 1.必需设备:计算机、网络和软件运用畅通;(10分)

 2.统计人员要求具有2年以上本职工作经历,稳定期在3年以上,熟悉特种设备业务工作;(10分)

 3.各省处处长认真审核、签批,对数据的正确性负责。(10分)

 4.建立本省信息工作制度。(10分)

(三)安全保密(10分)

 统计报告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认是唯一发布有效单位,任何个人、组织不得非法转录,发布内部统计过程的信息,对应未经正式监察机构确认发布的信息,视为泄密,扣除分数。

(四)统计动态分析成果(80分)(此项为奖励分数)

 1.事故结案报告(调查报告、图片)(20分)

 2.统计年报(所有年报表,历年趋势图)(20分)

 3.统计分析(20分)

 4.统计动态及分析(20分)

 四、统计报表评估主要内容

 1.及时性:各类报表严格按上级要求按时报送,差一天扣0.5分。

 2.完整性:要求完整填写统计报表、不漏填、不缺项,少一项扣0.5分。

 3.规范性:严格按照填报口径和有关文件要求填报,错一项扣0.5分。

 4.准确性:正式报出要经得起推敲,真实有效,如实反映,差一项扣0.5分。

 五、评估时间

 每年年终12月31日为截止期,于次年4月公布评估结果。

 六、评估组织

 由总局特种设备局牵头,分别由总局事故中心及有关专家组成评估组,进行书面评估打分。

 七、奖惩办法

 按总分排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单项奖4名,连续三年获得一等奖颁发特等奖授予奖杯,此奖杯为轮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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