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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监部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紧急排除一起液化石油气罐车重大安全事故险情
 

 
 

 

浙江省质监部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紧急排除一起液化石油气罐车重大安全事故险情

 

6月19日中午12:30,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余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事故险情紧急报告,反映温州市乐清宝乐能源公司一辆装满液化石油气的汽车罐车在高速公路上起火燃烧,大火虽然已经扑灭,汽车罐车已经拖到余杭塘栖高速公路出口处,但是由于汽车罐车和车上的罐体及其安全附件已经严重烧损、变形,罐体内的21吨易燃易爆液化石油气随时可能泄漏爆炸,严重危及周围百姓及其建筑物的安全,极易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情况十分紧急。

6月19日12:40,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紧急预案,会同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4名液化石油气专家,携带专用抢险装备和检测设备赶赴余杭出事现场。13:20,质监抢险专家抵达现场后,立即开展现场检查。根据以往惯例,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对残存在罐体内的液化石油气进行引流燃烧。质监抢险专家小组经对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及其安全附件的烧损情况、材质损伤情况、汽车罐车近距离移动时的可靠性及万一在移动过程中液化石油气泄漏对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影响风险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验、检查和分析,突破常规,提出了安全风险最小、排险时间最短、损失最小的抢险方案。16:40,决定将这辆严重烧损的汽车罐车拖向附近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19:00,这辆汽车罐车抵达充装站后,质监抢险专家冒着生命危险,更换了已经被大火严重烧损的阀门,安装了汽车罐车与充装站储罐之间的连接管道,将汽车罐车中的21吨液化石油气置换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储罐内。当晚19:20,紧急抢险任务全面完成,有效消除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险情,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创造了国内此类事故抢险中既保证安全又损失最小的应急处置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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