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质检特便字第4024号
关于特种设备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宣贯有关问题的声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日,我局接到有关特种设备设计、制造企业和技术机构反映,中国标准化管理研究院等单位组织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宣贯活动,并颁发相关证书。对此问题,为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的权威性,确保特种设备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顺利实施,特此声明如下:
1、 我局从未委托中国标准化管理研究院等单位组织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宣贯工作,我局与上述单位组织的有关宣贯活动无任何关系。
2、 上述单位组织的宣贯培训班所颁发的证书,不能作为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相关企业和人员取得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条件依据。
请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转告有关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检验机构和设计单位。
二00八年六月十七日